晋城市档案局
印发《2017年重点业务工作目标任务》
3月24日,晋城市档案局印发《2017年重点档案工作目标任务》,共10大项,53小项。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一、继续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利用
1、按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邀请有关专家进行研讨论证,制定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规划、计划、方案;2、加强国家重点档案目录基础体系建设,完成市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报送;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档案馆完成国家重点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报送任务;3、市档案馆完成1—2个《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协调各县(市、区)档案馆完成1个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申报。
二、推进《抗日战争档案汇编·晋城卷》编纂工作
1、对馆藏抗日战争档案进行摸底、梳理、鉴定、选材;2、编制《抗日战争档案汇编·晋城档案馆卷》项目申报工作方案;3、完成《抗日战争档案汇编·晋城档案馆卷》部分书稿编辑任务。
三、推进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
1、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山西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2、拟定《晋城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报政府法制办审批,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执行;3、向市委、市政府请示,将档案部门列入重点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4、市档案局印发《晋城市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贯彻;5、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确保重大活动档案收集齐全、管理规范。
四、深化档案法治建设
1、制定全局2017年法治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学习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及档案专业知识,组织开展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2、对市委工作部门、人民团体、市政府组成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进行一次严格的执法检查,从源头上强化管理、规范建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3、对市直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市属企业贯彻执行8号令、9号令、10号令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促进档案规范化管理;4、按时完成市局机关公务人员档案执法证办理及年检工作;5、完善档案执法检查的各种法律文书,严肃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提高档案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6、运用各种新兴媒体,举办形式多样的档案法治展览及宣传活动;7、按时完成全市档案事业统计年报的调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确保统计数据全面系统,真实准确。
五、深化档案资源体系建设
1、继续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8、9、10号令;2、对新成立单位、职能变化单位、条管转市管单位《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审批;3、对市属国有企业《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进行审核、备案;4、加强对涉及民生及其它专业档案的指导,逐步开展二级单位(涉及民生或重要单位)的档案接收进馆;5、继续开展档案整理“四集中”活动,对市直各单位文件材料实行进馆前登记,继续实施满五年档案移交进馆工作;6、加强与市农委沟通,制定晋城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做好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7、贯彻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做好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档案的登记备案、培训指导、专项验收工作;8、做好全市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开展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试点并总结经验在全市推广;9、督促各县(市、区)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档案工作示范乡(镇)、示范村,继续做好全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六、深化档案利用体系建设
1、按照国家档案局新发布的《全宗卷规范》,建立和完善馆藏每个档案全宗的全宗卷;2、完成馆藏档案目录的整理、汇总、装订成册;3、准确统计馆内现存民生档案的全宗、种类、数量;4、加强对数字化加工外包管理,做好目录、图片审核工作;5、对库房档案柜架进行合理布局,建立档案存放位置索引图;6、积极开展档案征集、代存代管工作;7、对目录数据库中有质量问题的数据,进行登记、统计并在数据库中更新;8、做好利用大厅日常接待工作,创新服务形式,开展网上预约,节假日预约、函电代查等新形式服务,按要求编写利用实例汇编。
七、深化档案安全体系建设
1、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晋城市加强和改进档案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各项制度,将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定期开展档案实体、信息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按照晋城市档案局安全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实际演练,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信息安全和局馆机关安全;2、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做好馆藏档案解密、鉴定、划控、开放和利用工作;3、定期进行数字档案馆系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厅设备运行检查,局馆重要设施设备日常巡检、维护;4、按合同质量要求按时完成馆藏档案数字化,重要档案缩微胶片制作任务;5、做好局馆数字化成果和缩微胶片等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
八、深化档案信息化建设
1、根据国家和省档案局要求,制定晋城市“十三五”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同晋城市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发展规划对接;2、制定2017年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计划,开展档案大数据示范应用;3、进一步提升市国家级数字档案馆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数字档案室示范点一家,做好晋城档案信息网站的运行、维护,及时更新信息,加强后台管理;督促各县(市、区)档案局在政府集群网站上开通本单位网页,及时更新信息;4、建立档案工作信息数据库,包括档案馆藏、档案收集、整理、业务指导、行政执法、进馆单位数量及档案状况、监管单位数量及档案状况等内容;5、做好晋城市数字档案馆的硬件设备完善、系统功能升级和运行维护;6、摸清市直机关接有政务网的单位底数,安装调试政务网虚拟档案室系统,并对档案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7、依法做好视频在线采集和现行文件、原生电子档案、太行日报电子版的报送、收集工作;8、按规定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九、加强档案编研宣传文化工作
1、组织编发《晋城档案信息》,保证每月一期;2、创新宣传形式,围绕“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主题,做好“6.9”国际档案日宣传工作;3、做好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暨全省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参观接待工作;4、定期向国家、省档案专业报刊、网站报送稿件。
十、做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按照市文明委要求圆满完成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雷丹丹)
晋城市档案局
荣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
先进集体称号
3月6日,晋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对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和先进集体命名表彰的决定》(晋市综治委〔2017〕5号),公布了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4个先进县(市、区)和30个先进集体名单,晋城市档案局名列先进集体之中。
(苏涛 李燕妮)